
今天步行者戰(zhàn)勝雷霆的末節(jié)7分21秒時,西亞卡姆疑似回場,裁判沒吹!
這個球究竟回場違例了嗎?我們帶著規(guī)則來看一下。
NBA規(guī)則關(guān)于前場后場的G條款原文:
以下情況內(nèi),在球員沒有建立積極的位置之前,該球員是不算作處于前場或者后場的位置的:
1、跳球時;
2、防守人搶斷時;
3、第四節(jié)最后2分鐘和任意加時賽最后2分鐘的發(fā)球時;
4、活球時。
回到今天這個球,這個球當時是步行者進攻且被雷霆破壞了一下,因此,球權(quán)沒有明確歸屬,算是一個活球;
西卡踩線的時候,他沒有將球拿穩(wěn),還不算建立了積極的位置;
故,西卡并不算是在前場或者在后場,自然也就不存在回場違例一說。因此裁判的不吹罰,是一次正確的判斷。
NBA此前有過類似的案例——布倫森接發(fā)球跑回后場,也是類似的情況,引用上方G3條款,他也不算建立了積極的位置,所以不存在回場一說。